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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水县环保局机构职能
一、办公室
负责人:刘卫星   联系电话:86883571
1、协助领导处理日常工作,协调机关内外关系;
2、负责拟定局机关年度工作计划及规章制度并督促实施;
3、负责局机关文电处理及行政督办工作;
4、负责全县环保工作会议等综合性会议会务和文件起草的组织工作;
5、负责局务会、局长办公会议准备、记录等相关工作;
6、负责政务信息和情况综合工作;
7、负责全局性、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和局发文的审定工作;
8、负责档案管理和开发利用工作;
9、负责局系统安全、保密、保卫工作;
10、负责局机关公务接待、车辆管理等行政服务工作;
11、负责局机关文印和报刊征订、分发工作;
12、负责全县环保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13、负责局系统机构编制和人事、劳动、工资的管理工作;
14、负责局系统年度考核和双文明单位的考核工作;
15、承办局系统环境工程系列初级职称评审和中、高级职称的审查推荐工作;
16、负责全县环保系统在职人员的学习培训教育工作;
17、负责检查局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决定、命令的情况;
18、负责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
19、负责局机关财务、资产管理以及局系统的财务、资产监督管理工作;
20、负责局机关物资采购及办公装备的调配、管理和维修以及机关的后勤保障工作;
21、环境信访接待登记工作;
22、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法制宣传科
负责人:孙素成   联系电话:86885002
1、组织草拟地方性环境保护行政措施;
2、组织全县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和重大经济开发计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3、牵头组织县人大、政协有关环境保护的议案、提案的调查、办理及答复工作;
4、牵头组织全县环境保护执法检查;
5、承办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
6、组织建立全县环保系统环保执法责任制,并监督实施;
7、协助相关部门组织全县环境法律、法规培训工作;
8、负责全县行政执法证件的发放、年检和管理工作;
9、参与辖区内重大、特大污染事故的调处、行政违法案件查处;
10、参与县界环境污染事故的调处;
11、组织对全县重大环境问题和环保工作新情况、新问题进行调查研究;
12、管理全县环境宣传教育工作;
13、拟定全县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14、推动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组织社会各界广泛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活动;
15、负责全县重大环保新闻的发布,组织协调环境新闻报道工作;
16、协调各部门、各单位环境保护宣传工作;
17、负责组织指导创建“绿色学校”和“环境教育基地”工作;
18、承办全县环保系统外有关人员的环保教育培训;
19、负责《响水环境摘报》专刊的组稿、编辑、校审、发行工作。

三、科技生态科
负责人:徐正科   联系电话:86881144
1、组织编制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发展规划、计划;
2、组织环保科研及成果和环保实用技术的推广;
3、协同县经贸委推行清洁生产。负责环境管理体系和环境标准的有关工作;
4、组织实施环境保护资质和环境标志产品认可制度,指导和推动环境保护产业发展,组织环保科技和综合利用项目的评审推荐工作;
5、负责环保科技信息工作,管理全县环境保护系统技术引进和对外经济合作;
6、组织草拟和监督实施自然生态保护行政措施;组织拟定生物多样性保护计划,协助有关部门监督检查野生珍稀濒危动植物保护工作;
7、监督自然资源开发活动中的环境保护,指导和监督生态破坏恢复整治、湿地环境保护工作;
8、管理生物技术环境安全;
9、负责生态县建设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导全县生态示范区建设和生态农业建设;
10、组织开展小城镇环境保护规划工作;组织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组织开展环境优美乡镇创建工作;负责全县“有机食品”基地建设审核报批工作;
11、参与编制全县可持续发展纲要;具体负责环保目标责任状的制定,组织实施、考核评比以及环境保护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推荐工作;
12、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地区、部门开展海洋环境保护工作和陆源排海对海洋的污染防治工作;
13、组织开展排污申报登记、环境统计、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等咨询服务工作。

四、污染控制科 
负责人:孙素成   联系电话:86885002
1、草拟和组织实施大气、水体、噪声、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机动车的污染防治以及全县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行政措施;
2、组织实施全县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污染物总量控制、污染源限期治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行政代执行等环境管理制度;
3、配合有关部门实施污染集中控制,淘汰污染严重的落后工艺和设备;
4、组织实施城市烟尘控制区、噪声达标区建设以及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5、参与可用作原料进出口废物的管理;
6、负责全县辐射环境、放射性废物监督管理工作;
7、对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工作实行统一监督管理;
9、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推行污染集中控制;
10、管理全县环境监测和监测信息网,组织拟定全县环境监测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12、组织实施环境监测标准以及环境监测站标准化、现代化建设和计量认证质量管理工作;
13、组织对有关行业、企业环境监测机构(实验室)的资质认证工作;
14、组织跨县(市、区)的环境监测工作;
15、负责县管“三同时”项目管理以及限期治理项目、排污收费项目的监测管理工作;
16、参与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及生态破坏事件的监测;
17、负责全县环境质量信息的管理与发布,组织编制全县环境状况公报;
18、编制全县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和跨世纪绿色工程规划,并组织实施和考核;
19、参与编制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开发整治规划、区域经济开发规划;
20、参与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
21、负责全县企业环境行为信息公开化工作;
22、负责治理设施运营市场化工作;
23、协助有关部门处理开发建设项目环境污染方面的县际纠纷。

五、环境监测站
负责人:孙德哲   联系电话:86882642
1、环境质量例行监测;
2、污染源排放状况现场监督监测和监督检查;
3、开展环境监测科学研究;
4、开展环境监测技术服务;
5、拓展监测范围,增强监测能力;
6、宣传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积极组织和发动公众参与环境监督活动,组织群众性的环境监测网;
7、为政府部门执行各项环境法规、标准和全面开展环境管理工作,提供准确可靠的监测数据和资料。

六、环境监察大队
负责人:罗爱华    联系电话:86887991
1、宣传、贯彻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和行政规章;
2、负责对辖区单位和个人执行环境保护法规的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3、负责对辖区内污染治理设施运转情况、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排污许可证单位排污的监督、检查;
4、负责污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噪声、放射性物质等超标排污费和排污水费的征收工作,参与排污费财务管理和排污费年度收支预决算的编制,负责环保补助资金的初审及使用情况监督;负责财务统计报表的编报汇审工作;
5、负责环境污染事故、纠纷及海洋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
6、参与污染治理项目年度计划的编制,负责该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7、参与污染源监督监测年度计划的编制;
8、协助进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实施计划的检查落实,对县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烟尘控制区,噪声达标区等实行巡回督察;
9、负责本大队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

七、环境科学研究所
负责人:孙德哲     联系电话:86882642
1、组织环境科学技术研究、开发与推广,开展环保产品、环境工程技术信息推广服务;
2、负责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市场管理;
3、依法开展环境保护设施市场化运营工作,积极宣传、调研与推广,认真组织实施,提高环保设施的运行质量;
4、组织水处理剂等环保产品的研制与开发,做好生产与经营工作;
5、开展室内环境咨询检测服务,提供科学有效的室内污染防治建议。

八、环保服务大厅
负责人:邹辉     联系电话:86871922
1、负责环保业务咨询服务工作;
2、负责受理环保工作业务;
3、负责建设项目的审批;
4、组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5、负责建筑施工申报和审批。

九、陈家港分局
负责人:董志祥     联系电话:86883571
1、贯彻执行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
2、负责辖区内排污费征收工作;
3、对辖区内环境保护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对排污单位实施监督检查,并负责对污染源实施监测;
4、负责污染治理项目计划报批及组织实施;
5、受当地政府(管委会)委托,负责辖区内环境目标责任制的组织协调工作;
6、负责辖区内污染事故处理和来信来访工作。


主办单位:响水县环境保护局
电话:0515-86883571 地址:江苏省响水县响水镇 邮编:22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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