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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霞光代表:
我们自接到你们的“关于治理空气污染的建议”的建议后,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就头罾化工厂生产中的废气未经过处理就直接排放问题,我局有关人员专程赴滨海县,向滨海县环境保护局进行了通报,建议滨海县环境保护局对相关企业依法处理,并向上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了报告,请求上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加大对相关企业处理的督查。有关企业的处理情况我们将进行跟踪并及时向你们通报。
响水县环境保护局
二00六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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