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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严禁乱收费、乱罚款;
2、严禁违法、违规、违纪审批项目;
3、严禁检测、统计、验收工作弄虚作假,伪造数据;
4、严禁包庇、纵容、袒护环境违法行为;
5、严禁利用职权收受下属单位或业务联系单位的礼金、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侵占公共财物;
6、严禁干预、插手环保工程项目招投标、指定施工队伍和环保产品、设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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