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环境保护条例》第六条规定,现发布2003年响水县环境质量公报。
环境质量的优劣,直接影响和制约国民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随着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和环境保护知识的普及,生活和生产环境质量越来越引起全社会的关注。 2003年度,我局对县域的灌河、响坎河、通榆河水质、市界河流一帆河水质、县城饮用水源水质、乡镇地下水质、县城大气环境和区域环境噪声以及县域企业的污染进行了监测,共获得各种监测数据4417个,总体来说,我县 环境质量有所好转。
一、 空气环境质量状况 根据《盐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方案》,我县县城大气环境保护目标是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的二级标准。按照有关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要求,今年,我局在县城布设了县政府、植保站两个大气监测点,采用24小时大气连续采样器对大气总悬浮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进行监测。监测结果表明,县城大气环境质量的三项主要指标的日均值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部分指标如二氧化氮年平均值已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二、 地面水环境质量状况 根据《江苏省地表水水域功能类别划分》及苏政复[2003]29号批复,我县灌河的保护目标为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Ⅳ类标准(主要适用于一般工业水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 响坎河、一帆河的保护目标均为Ⅲ类标准(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鱼虾类越冬场、洄游通道、水产养殖区等渔业水域及游泳区),我局在灌河的西城湾、大堰、县港务局二作区和响坎河的小尖化肥厂、响水百货仓库及一帆河的九孔闸共布设了个6断面11个测点,并于1、3、5、7、9、11月份分别进行了监测。结果表明,灌河、响坎河及一帆河监测项目均达到各自规定的水域功能标准。
三、 饮用水(通榆河取水口)源质量状况 通榆河作为县城饮用水源地,受到了我局的重点保护。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对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监测项目的补充规定,我局对通榆河—县水厂洪圩取水口断面的相关项目进行了每月监测。结果表明通榆河水质基本稳定,没有超标现象。
四、 声环境质量状况 根据《响水县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的规定,我局在县城以网格法布设了56个区域环境噪声监测点,经监测,县城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52.5dB(A),结果表明,县城区域环境噪声污染形势与2002年总体持平。县城交通干线噪声较2002年有所回升[2002年噪声等效声级为62.7dB(A),2003年为68.9dB(A)],但均未超过《城市区域环境噪声》(GB3096—93)推荐的控制值[昼间70d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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