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和5日,被响水县环保局请求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处罚的两行政相对人分别要求举行听证会,此为近年来县环保局行政执法过程中少见的现象。通过法庭听证过程中环保局公务人员的说明,让行政相对人明白处罚其违法行为所依据的环境法律、条例和执行程序,并为县人民法院作出强制执行决定提供准备条件,同时,也让行政相对人充分了解了国家限制、淘汰产业政策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政策。
今年来,响水县在全县化工企业环保集中整治过程中,贯彻落实以“取缔、提标、进园区”的措施来治理化工企业,在项目审批环节上,把污染物总量削减作为项目审批的前置条件,严格依照国家和省市的宏观产业政策、重要生态功能区划和区域产业定位及布局、污染集中控制原则等法规政策,完善“面上监督、先罚后审、公示通报、监管协作”四个机制,在企业建设过程中,抓好跟进监督,跟踪服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在验收环节上,对没有按照环评和审批要求落实到位的企业,不进行环保验收,不予核准试生产。对于违法违规企业,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年内计对33家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企业进行了行政处罚,对14家违反环保法律法规或存在严重环境污染的企业依法实施了关闭。此举提升全县的整体环境质量,维护了县内各企业的良好声誉。 (响水县环保局 李青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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