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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出台
  为了提高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的综合能力,及时有效地控制和消除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危害,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县政府制定了《响水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此案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重在防范、常备不懈,快速反映、统一指挥,属地为主、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防范有力、指挥有序、快速高效和统一协调的环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体系;按照突发事件的严重性、紧急程度和可能波及的范围,将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分为四级,预警级别由低到高,颜色依次为蓝色、黄色、橙色、红色,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预警颜色可以升级、降级或解除。进入预警状态后,县政府和相关部门将采取特定措施,按突发环境事件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响应分为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四级,其中一般突发环境事件由县政府负责应急处置,超出一般事件的,及时上报上一级应急指挥机构。预案还就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组织机构与职责、应急保障、后期处置及奖励与规定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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